关于公布2020年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情况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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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20年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情况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实施一二三产业“百千”增产增效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闽委办〔2020〕12号)要求,我厅2020年印发了实施《福建省建筑业“百千”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方案》(闽建筑〔2020〕4号)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,确定两批198家增产增效建筑业重点企业,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头作用,推动建筑业经济形势持续向好。有关实施情况公布如下:
一、强化政策落地实施,推动项目加快建设。指导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复工复产的要求,着力保障生产要素,及时调整人工费用,落实疫情防控费用,推进工程项目建设。推动大型施工企业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水泥、钢材、预制部品部件等主要材料供应商对接,提前批量采购,保障工程建设需要。福州、泉州、厦门、宁德等地政策相继出台建筑业扶持政策,进一步支持高质量发展。2020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.4万亿元,同比增长7.2%;新签合同1.6万亿元,同比增长11.7%。
二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,提升企业竞争力。各地贯彻落实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,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免缴,250个项目缓缴保证金2.5亿元,795个项目免缴6.9亿元。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月初预拨工程款政策,590个项目按要求预拨工程款。推广实施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,替代现金率超70%。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,推行电子保函。推动落实施工企业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贷款政策,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相应金融产品,畅通融资渠道。印发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办法,将过程结算事项列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,加快工程结算进度。修订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,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,禁止发包人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,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。
三、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发展,着力解决实际困难。推行新型项目组织方式,健全工程总承包政策,培育集设计和施工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,指导重点骨干企业用好住建部的工程总承包扶持政策。支持重点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发展,健全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,提升整体装配水平。参与增产增效行动的企业克服上半年疫情不利影响,积极拓展建筑市场领域,发挥着主力军作用,累计完成产值占47%。经研究,对增产增效行动中成效突出的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22家企业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予以全省通报表扬。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3月3日